科教科工作職責
1.在院長及分管副院長領導下,負責全院的科研、教學和繼續教育工作。
2.根據醫院的科技發展要求,制定醫院的科研工作計劃,負責課題申報和管理、成果的鑒定和獎勵。
3.負責全院學術論文的管理以及新技術新項目的申報、管理和評獎。
4.負責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申報、實施和管理工作。
5.負責實習(見習)、進修生的接收、安排和管理工作。
6.負責安排組織全院學術和業務學習活動。
7.負責制定醫院人才培養計劃并組織實施。
8.負責專家工作站的建設、管理工作以及學術傳承工作。
9.負責與學術團體相關的工作。
10.負責組織實施上級安排的人才培養培訓任務及其他工作。